前一段时间,有一条美国科技公司的新闻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亚马逊、苹果等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次集体出席众议院听证会,接受众议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质询。在这场听证会上,各种对于科技公司的质疑都被提上了台面,包括垄断、社交媒体打压言论,数据隐私、国家安全等等。
随着各种数据的被开采,个人权利会经历一个深刻的被重新定义的过程。依照目前的法律逻辑,这些数据都涉及个人隐私问题,但由于数据隐私是差不多21世纪才出现的新现象,法律规定迟迟没有跟上。直到2016年年中,欧盟才通过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并在2018年生效;稍后不久,信息技术的中心策源地美国加州也通过了《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案》(CCPA),并在2020年1月1日生效,这是美国目前最严厉的个人隐私立法。中国则在2017年公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2020年5月的两会上进一步提出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
我们仅就国外已经生效的两部法律GDPR和CCPA做个对比,就会发现一个特征,和CCPA相比,GDPR对用户权利的保障更到位,但是其对权利的规定,却更像是基于传统工业经济的逻辑来规范信息经济时代的个人权利(下称“信经人权”)。
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的个人权利(下称“工经人权”),并不涉及各种虚拟空间当中的权利问题,因为那个时候虚拟空间还未出现;“工经人权”与当时的经济运转逻辑之间有着一种匹配关系。“工经人权”与传统农业经济社会当中的个人权利(下称“农经人权”)相比,有着巨大的差别,甚至可以说是颠覆性的。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信经人权”与“工经人权”相比,也会有一种颠覆性的变化。
在农业经济时代,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匮乏,等级制因此成为财富分配中一种重要的社会机制,可以说这个时代是95%的人生产,5%的人消费。通过等级制,确保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强者手中仍能掌握足够多的财产以便维系秩序;而强者的财产权上又附着着一系列对于弱者的照料义务,强者不能抛开这些义务自己任意支配财产;相应地,弱者也有为强者提供服务的义务。强者弱者彼此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权责关系会通过一系列法律形态而被表达出来,这就是“农经人权”。
在工业经济时代,生产效率极大提高,产品大为丰富,可以说是95%的人生产,95%的人消费。工业经济高效发展的条件之一就是降低交易成本,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厘清各种产权边界,此前在一块土地上领主与农奴分别拥有的复杂财产权利关系被夷平,产权关系变得清晰简单;等级制不再存在,每个人获得了以同等的姿态面对消费市场的权利;同时,工业经济也有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产业特征,以此为基础,各种原则都会获得一系列法律形态,包括对于财产权益的界定方式等,这就是“工经人权”。
到了信息经济时代,已经发展为产品大为丰富的过剩经济,同时,由于自动化的发展,很可能出现的局面是,5%的人生产,95%的人消费。另一方面,信息经济时代的产业特征,也让工业经济时代的人所熟悉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逻辑遇到巨大挑战。
在工业时代,人的尊严来自于劳动,恰恰社会价值的创造,也是来自个人的劳动。而在信息经济时代,社会价值的创造产生了新的变化和新的方式,由此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这对一些传统分配理念也带来了新的影响,意味着在农业经济时代和工业经济时代人们所熟悉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逻辑将会产生新的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秩序及分配逻辑不能提供某种对冲偶然性的办法,任由它发展下去,很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能够对冲,产权的界定方式以及财富的分配方式一定也会发生极为深刻的变化,法律形态也会发生深刻变化。这就是“信经人权”。
数据相当于信息时代的石油,但原始数据还仅仅是原油,是没法直接用的,它必须被提炼。对原始数据的提炼就相当于信息时代的炼油工作,基于深度学习的各种算法就是炼油设备,而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法规,就相当于信息时代的环保法规。
“信经人权”的法律意涵跟“工经人权”相比,很可能是大不一样的。个人权利在信息经济时代究竟会被重定义成什么样子,现在还说不清,但“信经人权”一定需要人们让渡出一部分“工经人权”所认定的隐私,结果是,对隐私的保护会与“信息炼油设备”的效率之间达成某种均衡和兼容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