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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时代军事教育协作创新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集约集优、开放办学、联合育人的重要指示,军委决定建立我军新型军事教育区域协作机制,这是着眼新时代新特点新要求,对军队院校协作机制的创新发展。
  充分认清军事教育协作的重大意义
  健全完善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的现实需要。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具有鲜明我军特色的军事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经过全军共同努力,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三者之间还存在联得不紧、融得不够、聚得不实的现实问题,人才培养整体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新型军事教育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是对我军现有人才培养工作机制的补充和拓展,有利于加强三者之间的联系融合,促进三位一体整体联动,发挥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的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效益。
  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同未来战场需求侧精准对接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军人才培养与打赢未来战争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学员到部队“水土不服”等问题,究其原因,是院校与部队、课堂与战场、理论与实践对接不够,对未来战争和部队建设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应具备什么样的能力素质认识把握不够到位,人才培养针对性不强。建立新型军事教育区域协作机制,有利于院校精准了解部队岗位任职需求,掌握人才培养规格标准,打通院校与部队共育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指向性、针对性。
  促进优质军事教育资源深度融合共享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我军院校始终秉持开放办学理念,广泛运筹校内外、军内外、国内外优质教育训练资源,有效弥补了院校自身办学资源不足的问题。但在具体运筹资源过程中,还存在掌握资源信息不准、与资源所在单位对接渠道不畅、资源融合共享效益不高等问题。建立新型军事教育区域协作机制,在同一战略区域范围和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协作工作,有利于发挥机关、部队、院校、科研机构等不同单位,以及军队、地方不同领域的各自优势,形成互通有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强强联合的新局面,为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
  科学确立军事教育协作的基本指导
  需求牵引。一是聚焦院校办学育人需求。重点是了解部队对院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需求,校正教学的目标和重点;运筹其他单位的优质教学资源,如教学师资力量、武器装备平台、先进科技成果、实习跟训岗位、实践教育基地等教育训练资源,弥补院校教学资源的不足。二是突出部队练兵备战需求。重点是着眼弥补部队在理论辅导、训练指导、课题研究、人才培养、训练平台、技术保障等方面的不足,运筹借助其他单位的优质资源。三是满足机关、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工作需求。比如科研单位需要通过部队实践平台了解科研需求、检验作战理论、试验作战性能、验证作战数据;机关需要院校提供理论支撑、决策支持、人才培养等服务。
  统筹管理。一是统筹组织领导。军委机关负责指导全军军事教育协作区和学科专业联席会建设,做好政策制定、任务部署、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各协作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做好本区域协作工作;各学科专业联席会重视发挥专家委员作用,推动本学科领域建设。二是统筹工作安排。军委机关统筹全军各协作区和学科专业联席会工作任务;各协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科学安排成员单位各类协作活动。三是统筹资源管理。各协作区牵头单位负责,成员单位主动配合,建立全区可供协作的优质资源数据库,为成员单位运筹优质资源提供信息服务。
  突出重点。一是突出课题共研。院校、部队、科研机构等单位,重点围绕院校人才培养、部队战备训练、军事理论研究、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的重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攻关。二是突出资源共用。重点是师资力量资源、情报信息资源、教材图书资源、武器装备资源、训练场馆资源、教学基地资源、系统平台资源等教育训练资源的共享共用。三是突出人才共育。机关、院校、部队、科研机构等单位发挥特色优势,共同参与人才培养需求论证、课程体系设计、教学组织实施、培养质量考核等教学工作,合力共育新型军事人才。四是突出成果共享。重点是共享军队各单位在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科技创新等方面形成的优秀成果,实现成果效益最大化。
  注重实效。一是注重解决问题。直面协作中可能存在的组织领导不力、参与积极性不高、对接渠道不畅、产出效益不佳、督查评估不实等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加以解决。二是强化求真务实。不摆花架子,不搞面子工程,不追求轰动效应,将对人才培养和部队战斗力建设的贡献率作为检验协作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推动协作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三是坚持创新驱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运用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技术等,破解协作工作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推动制度机制创新、方法手段创新,永葆协作工作生机活力。
  积极拓展军事教育协作的方式方法
    组织协作与自主协作相结合。军事教育区域协作通常是在各区域协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年度协作计划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好深化细化工作,确保计划有效落实。另外,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将会产生一些计划外的临时性需求,也需要各单位依据协作工作章程,自主开展协调对接。
  专项协作与综合协作相结合。专项协作是指在课题共研、资源共用、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等领域,分别进行的协作活动,这是军事教育区域协作的主要形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单位之间,由于协作需求比较广泛,协作资源相对集中,可能同时开展多个领域的协作活动,由专项协作拓展成为综合协作。相关成员单位可在军事教育区域协作大框架内,签署综合性合作协议,以实现强强联合、促进协作工作高水平开展。
  域内协作与跨域协作相结合。开展新型军事教育区域协作,总体上应针对协作需求,遵循就近就便原则,以区域内协作为重点。可探索区域内以省(市)为单位建立协作组的工作方式,突破现有协作区地域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域协作,在其他区域内运筹遴选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协作工作效益。
  军内协作与军地协作相结合。新型军事教育区域协作,主体是军队内部协作。同时,着眼发挥地方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更好为军事人才培养和练兵备战服务,充分利用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重大工程、红色基地等特色优势资源,积极开展军地协作,拓展区域协作范围。军队也可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努力为地方人才培养、国防教育、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提供力所能及的协作资源,不断开创军地一体、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作者
王贵涛
所属领域
经济建设,军队国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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