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
  • 专家
  • 榜单
  • 文章
“四个治理”:中国之治的内生价值与互动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释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强调“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治理效能的整体性提升需要在尊重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轨迹的基础之上,加强对治理理论和体系的深入研究。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下简称“四个治理”)产生和发展的脉络上看,既合乎其自身的规律性又有着内在的必然性,从治理的体系结构上说,“四个治理”之间各有侧重又彼此呼应,分别从治理之道、治理之器、治理之术和治理之据四个维度诠释了中国之治的互动逻辑。

  系统治理,即治道转型中的“多元共治”。道,路也,系统治理是中国之治的“进路”所在,是将治理视为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强调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国之治是政党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之间的合力体现。其中,中国共产党政党的领导保证了中国之治的方向。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的领导者,更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引领者和参与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之治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善治”需要“善政”,政府作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在治理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将群众路线内嵌于政府治理的全过程之中,为人民提供服务是中国政府的宗旨和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保持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中国之治运行的重要脉络;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优势在于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类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社会各类资源在治理过程中的优化配置,从而缓解因政府治理效能不足难以契合民众预期所形成的供需“张力”,从而为中国之治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公众参与是将治理这种传统的“政治生活”与民众的“现实生活”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桥梁。构建起民众参与治理的有形感知,使他们认识到治理并非“高高在上”的“官家”之事,也不是“遥不可及”的“他人”之务,而是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只有如此,中国之治延续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才能得以稳固。

  依法治理,即治器运用中的“规则之治”。法者,治之端也,法律作为国之重器一直是治国理政的主要工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诚然,依法治理的稳定性必须由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加以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作为规则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其作用是为人的行为设定底线,用以区分人们行为的性质并以此为准绳规范个人行为、引导社会生活,进而防止社会失序,实现风险可控。依法治理归根结底是一种“规则之治”。其中,规则的设立是首要的,制定良好的规则是“善治”的基础,规则也唯有反映民众的价值共识才能得到真心的拥护和自觉的遵守;其次,已经制定的规则如果不能得到正确的、平等的执行和适用,那么只能沦为“一纸空文”,不仅难以得到有效遵守,更将直接影响规则的公信力,甚至是民众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感;最后,制定规则的初衷和最终目标是人们能树立规则意识、形成规则思维,能以此自觉规范行为,进而实现全社会依规办事的风气。当这样的社会氛围形成之后,“规则”和“无需规则的秩序”就会实现良性互补,一旦规则成为人们为人处世的方式,就能变成一种行为“惯性”,不仅能得到自觉的遵守,还能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其实施。

  综合治理,即治术选择中的“协同之治”。术乃方法、谋略之路数,既包括了为了达到某种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和方式,也涉及了技巧和技术层面的含义。中国之治在方法选择上呈现出多样性、科学性和整体性相统一的趋势。治理是个体量巨大并且复杂多变的工程,单一治理方法在应对现代治理难题时的表现往往是“乏力”甚至“无力”的,针对治理中所出现的不同问题采用不同的治理方法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客观要求,亦是对传统治理理念的一种超越,标志着中国之治从最初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概念过渡到“行政性治理”的观念,最后再转换到群策群力的“社会性治理”思路这一重要变化,强调的是多种治理方法在治理过程中的综合运用;同时,信息技术手段是治理方式方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离不开治理方式方法体系的现代化,中国之治既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信息的搜集和传播、资源的调配与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更要关注网络的社会问题“晴雨表”功能,及时发现问题、全面分析问题,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施加正向引导,形成治理合力。此外,中国之治还要扎根中国社会的实际,在治理方法的选择中遵循“刚柔相济”的原则,既注重规范等“硬约束”对形塑人们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所起到的作用,也应参照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沟通调解等在实际治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软方法”,以文化人,以情感人,将他律和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人们对国家治理的认同感,增强治理的实效性。

  源头治理,即价值权衡中的“精准治理”。源,物之根本。追溯治理之源有助于厘清“为什么而治”以及“以什么原则来治”的根本性问题。源头治理是中国之治的准据所在,源头治理的过程其实就是在多重价值体系中“抓重点、掂轻重、权利弊”的过程,而中国之治的价值目标本身就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也契合了治理效能提升中的“针对性”、“精准化”的需求。治理目标与国家的性质密不可分,中国之治从本质上看是要解决人民的需要与国家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问题,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远比“物质性需要”更高层次的需要,也是比“精神性需求”更具象、更“接地气”的概念,是民意、民智、民力和民生在治理过程中的综合体现。在此基础之上,源头治理应了解人的需求,问需于民,实现治理的“精细化”,同时还要研究人的需要,靶向施治,实现治理的“精准化”;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治理的重心有所不同,在不同的地域空间,治理的重点也存在差异,但是,无论治理的内容怎样变化,中国之治必须坚持“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最终目标。简言之,源头治理所倡导建立的是关于国家治理的原则体系,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治理活动中最集中体现,是治理体系内部和谐的重要保障,对国家治理的有效运行具有根本指导作用。

  “四个治理”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逐步成型,顺应了由“中国之制”向“中国之治”转变的时代要求,体现了从“中国式治理”到“中国式善治”过渡的时代需求,是我国基层治理实践在理论层面的提炼和升华。其中,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权力主体、制度体系、治理方式的层面勾画出了中国之治的“形”,而源头治理则从价值选择的层面点明了中国之治的“神”,形神兼具的“四个治理”使中国之治具备了活力也充满了动能,并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治理结构的同向发力和效能优化。

作者
耿亚军,刘莹
所属领域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建设,中国改革的历史经验与方法论
文章数据
iwaes指数: -
参评专家: -
专家平均分: -
网络传播指数: 79(查看)
文章转载数: 5
参与转载媒体数: 3
搜索引擎收录数: 6
重点刊登次数: -
重点刊登时长: -
阅读数: 72,006
点赞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