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
  • 专家
  • 榜单
  • 文章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被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拥有庞大的人口规模和广阔的地域面积,市场之“大”是毋庸置疑的。但必须看到,妨碍商品、要素、资源在国内市场自由流动的因素尚未完全消除,影响了经济循环的畅通和国内大市场整体作用与优势的发挥。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实支撑。

准确把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内涵

  2022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特点概括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当前,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统一”的基本体现在于商品、要素与资源在国内大市场中顺畅流动。这一点贯穿于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所有环节。对于中国这样地域面积广阔的国家而言,经济循环过程很可能需要在不同地区完成,或需要通过地区间的分工、衔接来实现效率优化。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要通过畅通循环来巩固和扩展市场规模优势,提升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的能力。

  完善制度规范、优化政府行为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央地分权关系与地方政府行为被认为是造成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有可能从发展本地经济、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支持当地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采取保护主义行为,在招商引资促进GDP增长等方面存在的“重生产、轻流通”“重外轻内”等特点对于跨地区投资与商品流动也是不利的。因此,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方面,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另一方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提升行政效率与改善营商环境,发挥统一大市场优势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关键。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其目的是为市场主体跨地区经营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这既要求国家在制定统一的基础性规则与制度方面加大力度,也要求放管结合、放管并重,通过适当选择执行层级,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与专业性、统一性之间的矛盾。需要指出的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是要追求地方之间的绝对“趋同”。因为“不平衡是普遍的,要在发展中促进相对平衡,这是区域协调发展的辩证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不应该被曲解为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作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统一市场”显然不是“统一计划”。

理解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全局和战略意义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助于推动我国市场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大而不强”是国内市场面临的突出问题。供给与需求在市场中实现相互匹配,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既意味着要扩大市场规模,又对供求对接过程的效率优化、质量提升与结构适配提出了更高要求。如若国内市场是分割的,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居民的消费购买活动实际上都只能在一个小范围的地区市场中进行,供给和需求的规模、内容都会受到限制,供求匹配也就无法达到全局最优。只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使零散的地区小市场形成整体,才能有效发挥国内市场的广阔空间和巨大潜力在优化供求结构、提升匹配效率中的作用。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之意与重要基础。“统一”历来是市场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高标准”市场体系的一个具体表现。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其中,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内容都被包括在内。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让国内经济循环过程在地理空间维度获得支撑。资源与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有序流动,能够更好地满足生产活动需要、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商品在地区间高效流通,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加广泛的潜在顾客,消费者也能够拥有更加丰富的购买选择。因此,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使包含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在内的经济循环过程更加高效、顺畅;与局限于地区市场的情形相比,基于全国市场的生产要素配置、产品供求匹配也能够达到更优水平。需要注意的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全国”表征的是统一市场的地理范围,这并不意味着统一市场是封闭的、排斥国外市场的;相反,全国统一大市场还是内循环与外循环实现良性互动的基础与保障。以主动扩大开放来促进生产与消费升级的各项举措需要更为统一的国内市场来提供经济腹地并作为实施、落地的依托。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强支撑。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为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创造条件,这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并且,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同样将“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作为工作原则,既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又强调防范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其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重要的途径,其关键则在于转变政府经济职能、优化央地与地方政府间关系,使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在集聚资源、优化分工、激励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得到发挥。

明确当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的关键因素也在发生变化。此间,新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对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的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所形成的数字化趋势也给市场运行与政府监管带来了新的特点。

  首先要强化顶层设计,实现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要完善并实施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为各地、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使之既依法享有统一的权利保护与政策环境,又受到一致的准入约束与信用监督。

  其次,要完善基础设施,实现高标准联通。要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地区间商流、物流、信息流成本。这可以为企业开展跨地区经营活动创造更加良好的基础条件,从而推动生产要素与商品服务在更大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

  再次,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打造统一的要素与资源市场。通过统筹设计市场规则、建设交易平台来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与资源领域的作用,是目前构建全国统一市场的一个重点。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培育、建设全国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以及生态环境市场。

  从次,要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实现更高水平的统一。以更加统一的消费市场促进竞争、提升品质,是发挥国内市场优势,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带动生产环节持续优化的必然要求。要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并通过优化消费知识教育、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来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最后,要优化政府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政府监管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地区间互联互通、协调统一的政府监管体系,能够降低微观企业的跨区域经营成本。当前,要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增强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并且,要通过机制创新与技术运用,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另外,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要依法查处各种妨碍市场统一的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同时,持续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与做法,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公平竞争与合法性审核,使旨在构建、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作者
张昊
所属领域
经济建设,中国改革的历史经验与方法论,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文章数据
iwaes指数: 205
参评专家: 2
专家平均分: 76
网络传播指数: 65(查看)
文章转载数: 4
参与转载媒体数: 2
搜索引擎收录数: 5
重点刊登次数: -
重点刊登时长: -
阅读数: 45,222
点赞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