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并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为“十四五”和未来一个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其实,关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讨论已经有快十年了,但是其内涵和外延随着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步伐也在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因此,对其理解和认识也应不断更新。当前,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意义重大。所以,需要我们在新的背景下理解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一个城乡融合结构、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历史变迁过程。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意义在于:要求破除制约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空间载体保障;要求实现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促进社会公平;要求新型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相互促进,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归纳起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我们要抓住以下四点:一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优化城镇化格局;二是借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城镇化服务保障;三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四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从而使城镇数量不断增加、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比重不断提高的历史过程。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但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首先强调的是人要有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目前,关于城镇空间,谈的最多的是中心城市、都市圈和城市群,其实,中小城镇是不容忽视的空间。全面地看,应该做好以下四点:一是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健全城市群协调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优化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三是打造现代化都市圈,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四是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总之,城镇空间布局应该尽量满足人们不同的需求。
以完善城镇服务体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核心就是要解决好人的问题,把增进人民福祉、让亿万农民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城镇化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说,要把城乡居民是否满意、人民福祉是否改善、发展成果是否共享作为衡量城镇化质量的首要标准。不同于传统的城镇化理念,新型城镇化突出以人为核心,并非只是单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集聚,更重要的是强调让进入城镇的新移民拥有充分的就业机会,能够享受平等的权益、更好的服务和更高的福祉,并逐步和谐地融入城镇社会。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一些有条件的县城及县级市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级扩能,增强县城及县级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补强城镇体系重要环节。
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最大特色,也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根本方向。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牢固树立城乡统筹的理念,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框架下,把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动推进。在城乡发展一体化背景下,人的城镇化主要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农业转移人口不断向城镇迁移和集聚,并在城镇居住、工作和生活,享受平等的公共服务和更好的生活质量;二是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能够最大程度地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全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确保进城农民能够和谐地融入城镇社会。需要说明的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阵地。目前,我们需要重视的应该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因为我们以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但是我们很多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缺乏产业,没有吸纳能力。所以,怎么样去发展各具特色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我们要考虑解决的问题。
以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世界现代化进程表明,“人”是现代化的灵魂。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本质性的目标主要有:第一,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第二,“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第三,实现劳动力和人才无障碍流动;第四,能为城镇化中的人提供充分就业保障。其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大任务,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因为没有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也就没有城镇化的实现。所以,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就是推进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但是,这里强调的是有序推动,而不是无序拉动。而且,今后应该注意的是,不仅仅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单向流动,还要做好双向流动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