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加强县域基层创新,强化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加快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当前,要着力建设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创新创业园,发挥产业园区辐射带动作用,激活乡村产业振兴动能。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要着力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等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对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资金支持力度,利用PPP、专项基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园区建设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以合资、承包等方式参与园区建设。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绿色标准化种植,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促进产品复合化;推动技术、资金等要素整合,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强化现代农业产业园的科技支撑,通过引进高端科技团队、培育高科技农业企业、与院校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升在育种、装备、投入品等方面的研发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引进绿色农机、智能温室等高科技配套设施,加强园区产业科技化。积极吸引各类经营主体入住园区,以税收、租金等方面的优惠,支持这些入园主体与当地农户共同发展生态种养、休闲观光等融合业态,促进产业园区建成为多功能农产品生产区。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汇聚各方资源,提升产业价值链,带动当地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
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深化三次产业融合
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能够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化融合发展。实行创建工作一体推进,完善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协商联动工作机制,依托联席会议等形式,推动园区建设涉及的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等工作。加强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的水利、电力、交通、仓储物流、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为示范园的发展奠定良好的设施基础。强化对示范园的金融支持,一方面以财政投入、补贴、专项基金等适宜形式支持示范园建设,另一方面依托税收、投资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示范园,支持通过发行专项企业债券、争取银行机构贷款等多种方式,整合各种资金,满足园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在产业融合引领方面,各地要支持示范园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探索农业多功能型、延伸型、循环型等多种产业融合模式;加大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利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企业服务等政策优势,吸引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各类创业人员入驻园区,支持他们开办种植基地、加工厂房、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等三次产业相融的项目;引导入园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当地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自在产业链中的优势,通过抱团发展,增强化解市场风险能力,实现合作共赢。
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增添农村产业发展活力
建设农村创新创业园,有助于加快激活各类城乡生产资源要素,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各地依托现有的各类涉农园区,建设创新创业服务园区,实现涉农产业项目发展与各类主体创业在园区内的集合,促进创业项目落地及新业态培育。支持各地创建返乡入乡创业园,聚焦入园创业主体在咨询、实训、孵化等方面的实际需求,通过分类设置服务窗口、创业导师指导、龙头企业带动、网络平台培训等多种方式,为这些主体提供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依托财政、园区、金融机构之间的创新合作,全面掌握创业主体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信贷需求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通过专项贷款、理财贷等方式,为这些主体提供创业资金支持。支持入园创业主体结合县域资源特色,利用园区优惠政策,发挥自身优势,发展现代种养、加工流通、生产生活服务、农村电商等产业,举办适宜的融合类创业项目,引领农户创业增收,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增添农村产业发展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