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于相同类别的援助实践,不同的统计方法可能产生不同的统计结果。从2014年开始,发展援助委员会开始尝试改变数据统计方法,逐步从现金流量法变成了货币价值法。在这个背景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20年的官方发展援助(ODA)金额达到历史新高。从初步分析看,ODA统计方法本身以及对于发展援助概念泛化和概念外延泛化,使ODA统计数据出现了虚增的可能。近年来,发展援助委员会逐步将发生在援助国内部、与受援国国内经济发展与福利改善无直接关系的内容记入官方发展援助内容,如在本国宣传对外援助、培育本国人民发展意识的费用、本国接纳外国难民产生的费用等。将这些额外内容记入发展援助的做法,误导了官方发展援助概念,模糊了官方发展援助的统计界限,并虚增了官方发展援助的统计金额,使得在对外援助的中西比较更为复杂,难以建立概念及逻辑一致的中外比较统计基础和统计标准。要正确理解中国的援助资金数据,首先要对中外在对外援助官方统计口径和统计方法上进行根本性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比较分析,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第二,中国对外援助的优惠贷款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给了重要助力。中国优惠贷款的优惠度水平达到OECD发展援助委员会优惠贷款门槛标准。以贷款期20年,宽限期5年、还款期15年的优惠贷款为例,按照利率水平为2%,折现率为10%计算的贷款优惠率水平为53%,中国对外援助中的优惠贷款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实质性优惠。在具体投向领域方面,中国优惠贷款专注于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基础设施项目,有经济效益的生产型项目,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改善了民生环境。
第三,自新冠疫情开始以来,中国在无偿援助方面贡献突出,应在援助统计中予以体现。我国的对外援助分为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其中无偿援助的援助力度最强、优惠力度最高,同时也最能反映出援助国努力。中国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大量紧急物资援助,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国应加强在这方面的援助数据统计。中国从2021年开始对外提供疫苗援助,截至目前,我国已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约22亿剂新冠肺炎疫苗。中国在疫苗国际合作中始终贯彻“授人以渔”的理念,不仅对外提供疫苗,而且帮助埃及、缅甸等国建设疫苗生产线,提升其自主应对疫情的能力。另外,我国已向153个国家和15个国际组织提供了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等大量抗疫物资援助。对于上述疫苗的援助资金数据统计有助于更清楚地说明中国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