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的高度来讲,主体性就是人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学科主体性有三重内涵:第一是学科的自主与他律,即新闻传播研究与意识形态建构的关系;第二是学科的中外关系,即新闻传播研究的西学来源与中国化;第三是学科的科际关系,即新闻传播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尤其是新闻传播研究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日益凸现之际。
从历史的维度看,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诞生的新闻学,一开始是科学性主导,把新闻学作为一个学科、一种科学来倡导。民国时期,新闻学研究总体上是在这个路子上走,比较强调科学性。在革命进程中诞生的党报新闻学,主体性开始凸显,集中体现在1942年延安《解放日报》改版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新闻观念,比如党性原则、指导性原则、群众性原则、战斗性原则等,形成了新闻主体性的第一次张扬。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新闻与宣传关系的反思,信息观念的引入,特别是传播学,新闻传播研究逐渐回归到科学的轨道上来,科学性又开始起主导作用。1997年,新闻传播学成为一级学科,标志着新闻传播学术的科学性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张扬和确认。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对“中国特色”的强调,就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对主体性问题的重新提出。但是,新闻传播研究的科学性还没有完成,新闻传播学术的主体性曾经有过建构,但也走过弯路。进入新时代,新闻传播研究的开拓创新,应当是主体性和科学性两者之间的相互协同。
媒介技术的发展与学科的交叉融合,使得新闻传播学的边界模糊不清。当前,新闻传播学科主体性的困惑主要有:第一,以信息与通讯技术的升级迭代为驱动的媒体大变局仍处于进行时而不是完成时,新闻传播研究追踪一个又一个的热点,描述多理论少。第二,人文社科的实践意向,或者说“人的主观价值尺度、情感态度”本身尚处在不断探索、完善过程中,时有波动或左右摇摆,造成新闻传播研究学科主体性的基础不牢。第三,国家意识形态没有完成最终建构,具有主体性的新闻传播研究学术共同体还未完全建立。
那么,应该如何建构新闻传播研究的学科主体性?首先,在尊重科学性的基础上建构推进本土学术,形成“中国特色的新闻传播研究”。其次,让新闻传播研究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得到充分探索,尽可能寻求中层理论的突破——学科的发展与创新是在一个又一个中层理论突破过程中逐渐建构起来的。当然,在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过程中,新闻传播研究不能忘记了自己的主体性。最后,注重新闻传播研究学科主体性的方法论探索:回到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场景,从中国本身的问题出发,把握中国的思维逻辑和话语逻辑。
